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北京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07月20日 17:3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以太网交换机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20日 17:34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 09:00??至??2018年08月02日 17:00 | ||
预算金额 | ¥24.85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钰春、姚冲、金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509799-840、841、842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3509799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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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部门间共享服务平台一期项目交换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0061021807104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姚冲、金珊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40、8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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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谢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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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350979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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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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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00?至?2018年08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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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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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补充事宜:
注: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均为暂定,具体时间以资格预审结果后的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的可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担保保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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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资料递交要求:
1、供应商应按上述递交资料的要求,统一用A4纸编写,应当装订成册(如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供应商递交资料前应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能参加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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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07月20日9:00起至2018年07月? 27日17:00止(北京时间)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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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按本公告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格预审资料要求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将被拒绝。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获得邀请,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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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钰春、姚冲、金珊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40、8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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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4.85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00?至?2018年08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8月0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8月0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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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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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2 | 三层交换机 | 4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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